第121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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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史归林伸长脖子一看,只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诗何需星芒冷月辉,自是昊天烈日光。
  这绝对是兄长的口气。自比烈日,狂得不行。
  然而,史正卿看着这幅笔力雄浑的墨宝,竟然自嘲一笑,然后毫不犹豫地把字幅扔进铜盆里烧掉。
  周围的文人墨客发出一阵肉疼的惊呼,还有人试图从火里抓出字幅,进行挽救,却被史正卿用画轴打掉了手。
  他摇摇头,冷笑道:无病呻吟,妄自尊大,救它做什么?
  他展开又一幅墨宝细看。
  史归林凑过去,却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词:诗仙、酒仙、红尘仙,憾平生,独不见吾狂耳。
  嚯!口气好大啊。诗仙、酒仙、红尘仙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识到你的才华是吧?
  史归林捂着嘴噗嗤笑出声来。
  史正卿也低低地笑,笑到一半,他容色忽然僵住,头皮因为极度的尴尬而隐隐发麻。
  那日方众妙走进酒肆,可曾看见这幅字?诗仙酒仙,史正卿未曾得遇,但红尘仙不正是方众妙吗?她心里是怎么想的?她会不会暗暗发笑,会不会觉得这是一条四脚蛇在装真龙?
  史正卿不敢深想,连忙闭上眼,急急地把字幅扔进火里烧成灰。
  那猪婆蛇的外号还真不是方众妙胡乱取的。过去的他,的确是个笑话。
  周围的文人们又是一阵惊呼,有人拉扯史正卿的胳膊,有人劝他莫要糟蹋艺术,有人问他是不是受了刺激。
  史正卿把字画一幅一幅丢进火里,并不回答。
  恰在此时,门外街道上,一队飞羽卫打马疾驰而过,领头之人正是齐修。他红袍猎猎,眉眼锋锐,气势骇人。
  一股血腥味伴随着马蹄扬起的尘土四散开来。
  显而易见,齐修又去杀人了,而且杀的还不少。
  喧闹的酒肆瞬间安静。
  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名文人幽幽说道:杀杀杀,整日就知道杀。整个临安城都快被这帮飞羽卫杀穿了。
  史正卿愣愣地看着齐修远去的背影,回神之后驳斥道,他杀的是蛮夷细作,便是杀穿了,杀光了,又如何?
  旁边有人奇怪地说道:你怎么帮齐修说起话来?你不是最看不起他吗?
  史正卿自嘲道,我们整日里寻欢作乐,无所事事,却看不起一个为保国而忙忙碌碌的人。
  他环视这群朋友,喃喃道,我日后不会再来了,你们继续畅饮吧。
  话落,他转身离去。
  许多人在身后喊他,而他始终不曾回头。
  离开酒肆之后,史正卿走到父母乘坐的马车边,对着闭合的车帘郑重说道:爹,我想出仕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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