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6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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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于是老头儿就把大儿子带进来了。
  其实,李盛觉得太医们过得都还挺舒服的,正常皇帝也不会闲着没事儿就让人家陪葬,雍正一朝后宫也没那么多乱事儿,工作环境还是比较安全的。
  而且讲道理,在全民知识水平比较低的古代,高精尖技术人员在哪儿都是宝贵的人才,怎么会这么草率地无意义消耗掉?
  李盛还知道,太医们其实在下班后还有不少灰色收入哪,大臣们家里有个头疼脑热,也会私底下去请相熟的太医给看一看,出诊银两红封也是少不了滴。
  当然,是那种普通太医,皇帝皇后太后的专属太医,大家也不会去招揽,又不是不要命了,招揽皇帝近人,你想窥视帝踪?!
  “皇玛法,我阿玛什么时候回来啊?我想他了。”
  永珍小朋友还带着小奶音儿的语调听起来还听舒服,胤禛低头摸摸他的小脸蛋:“你阿玛出去办差了,还有半月就能回来。”
  胤禛觉得自己能当上皇帝,且在登基后能推行新政,当年四处办差的经历给了他很大的帮助,不经世事,便不知世事无常;不历人心,便不知人心险恶。
  当年的废太子久在宫中,就不如他在外面经历的事情多。
  经世事掌人心,这是弘晖不可或缺的历练,最近就把人派去直隶了。
  李盛睡醒了,从旁边路过,被永珍小朋友伸出胖爪子撸了一把大尾巴,李盛扭头看看他,伸出肉垫跟他击了下掌,这小手,还没自己爪子大呢。
  过了一会儿,有人来求见皇帝,胤禛把孙子放下,让苏培盛送他回去。
  “皇玛法,能不能让元福送我?”
  “汪汪!”没问题啊!
  没用轿子,李盛陪着幼崽永珍慢慢走回了长春宫,半路上还休息了一会儿,李盛从旁边的花坛里叼了一朵牡丹花来给他,五月里的牡丹花开得正好,这一朵是醉颜红,是那种浅淡的粉红,就像是美人醉酒后脸上的一抹红晕颜色,也因此而得名。
  喏,正好拿回去送给皇后。
  永珍也确实懂事,拿回去就捧着去给乌拉那拉氏献宝了。
  亲孙子怎么看都喜欢,乌拉那拉氏把孩子揽过来笑得很开心,还夸儿媳妇:“果然出身大家,把永珍教养得极好。”
  被塞了两大食盒的好吃的,马佳氏带着儿子回去了,临走前,还把自己亲手做的一个抹额孝敬给了婆婆。
  李盛就留在长春宫吃了晚饭,今天晚上的宝塔肉很好吃,还有用五花肉闷烧的牛蹄筋,软烂酥香,猪蹄做得入味儿先炖再烤,外面是棕褐色的脆皮,里面是满满的胶质,吃起来都糊嘴。
  李盛刚吃完,小谷就拿着湿毛巾上来给他擦嘴,真是太贴心啦!
  半月后弘晖回来了,李盛在养心殿门口正晒太阳睡觉呢,就听到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,立马一个翻身站起来看,果然是弘晖,这是,胖了啊!
  弘晖一眼就看见了蹲在门口的元福,苏培盛进去通报,他蹲下,从怀里掏出一包熏肉干来:“元福,尝尝,冀州那边一家老店的熏肉,我特地带回来的,香着呢!”
  李盛被投喂了一条,果然鲜香味美,不错。
  “其实熏肉才好吃呢,可惜现在天儿热,我只能给你带肉干了。”
  “大阿哥,万岁爷传您呢。”
  弘晖把一包肉干交给苏培盛,又往那边一指:“苏谙达,那几个箱子,都是我带回来的土产,您安排人先放好吧。”
  苏培盛叫了个小太监,给元福大爷拿了小矮几白瓷盘子,肉干摆好,李盛开始快乐开炫。
  两父子说到傍晚,胤禛让他去见了皇后,回转养心殿后,俩人一起吃晚饭。
  李盛照旧蹲在下面蹭好吃的,弘晖一边回话一边亲自给元福剥虾仁,油爆虾确实好吃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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