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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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李斯自然而然道:“严明法纪,就是为了让黔首不敢去触犯。此律乃商君改自殷法,‘弃灰(垃圾)于道者断其手’。与断手相比,黥面已经很宽松了。”
  浮丘伯大声冷笑:“真不愧是你们法家,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,你们还是人吗?在路上丢点废弃物就黥面毁容,恨不得宣扬得全天下都知道。这样的酷刑,还能昧着良心说‘宽松’!我呸!”
  “不可无礼。”荀子不轻不重地责备了他一句。
  “若黔首……知法犯法,那便该罚。”韩非这时候倒和李斯一个阵营了。
  嬴政若有所思地听着,不仅不阻止李世民和法家的辩论,还用心观察小太子的表现。
  这个时候,正如从岐山奔赴雍城的那一夜,年幼的太子显露出超越年龄太多的冷静敏锐,思虑周全。
  “为避连坐,逼迫其人的父母兄弟、妻子儿女举报自己的至亲骨肉,致使父子离心、骨肉相残,整个国家都变得急功近利,漠视人情,这样的律法还不够严苛?”李世民质问。
  “律法大于人情。既知律法不容,便不该违背;既然违背,家人便不该藏匿,若人人亲亲相隐,律法之尊严何在?”
  “荀师……曾言,人之初,性本恶,那么律法……必须森严,才……才能止恶少狱。”
  两位法家大佬迅速统一战线,不需要任何暗示,言语之间就严丝合缝,犹如两块拼图,拼在一起完整得很。
  荀子原本看着他们辩法,论到此处终于也忍不住出声道:“正因人性险恶,当明礼义以教之,只有刑罚威吓,未免有失偏颇。”
  “律法不外乎人情,如果这项律令已经对百姓形成了残害,刑徒所做的恶与他们所受的惩罚一轻一重,不相匹配,那这样残酷的法令就不该存在。”李世民果断道,“区区弃灰于道,又不是通敌叛国,怎能连坐十户人家?”
  “并未连坐十户人家,邻里不知情者,可免其罪。”李斯指出。
  “那么问题来了,邻里如何证明自己不知情?”李世民问。
  “无辜之人,自当有法子证明自己无辜。”
  “无辜之人,凭什么非要自证清白?”李世民反问,“我现在若说我的玉丢了,必是在坐之人偷了去,诸位为了自证清白,必须现在脱衣搜身,敢问,谁人愿意?”
  “我可不愿意!”浮丘伯率先出击,“谁要是冤枉我,得先拿出证据来,凭什么要我自证!”
  李斯一时哑然,稍微过量,才道:“这不是审讯的流程。狱案发生之后,县尉抓捕,县丞处理,县令判决,狱掾与令史负责文书证据,文无害巡查复审……这期间,自然会还无辜者清白,审判有罪之人。”
  “廷尉的意思是,只要有一人犯罪无人举报,后被抓到,邻里十家,五六十口人,都得自证自己没有知情不报,且没有藏匿案犯。只要有一人拿不出证据,比如案犯藏匿在山里,他正好去过那座山砍柴,他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,那他就得按藏匿罪惩处——最终可能腰斩。是这样吗?”
  李斯听出太子话里有话了,谨慎地斟酌言辞:“最终结果,要看县令如何判。”
  “廷尉觉得县令会如何判?”
  “如果是臣,自当搜集证据,依法处置。”
  “一人犯罪,累及邻里五家十家,人口众多,难以一一辨明,依诸位的见识看,这么多人里,蒙冤的可能大不大?县令县丞为了快快结案,一刀切下去,直接连坐的可能性有多大?”
  浮丘伯不客气道:“那得看这些人愿不愿意送点钱了。有财帛自然无辜。若是两手空空,不连坐你连坐谁?谁叫你儿子乱丢脏东西,你还不举报的?什么你不知道?你怎么证明你不知道?证明不了就去死吧!”
  “浮丘兄言过其实了。”李斯严肃道,“收受贿赂也是重罪。”
  “范雎还收过贿赂呢。”李世民哼了一声,“一国丞相尚且如此,还能指望底下的小官小吏个个正直无私吗?”
  荀子捋着胡子,叹道:“那恐怕会有不少冤案……”
  李斯仍镇定道:“太子若觉得有冤案,可召廷尉上下复审。”
  “连坐之法已过百年,中间冤死过多少人,廷尉你数得清吗?”李世民步步紧逼,“即便今年审出了几桩冤案,那些受冤的人也不知道身在何处,葬在何处,割鼻子砍脚趾刺面宫刑的刑罚也不可能再收回去。那不是白白受冤了吗?”
  李斯已察觉自己被逼到了悬崖,只有一条路可走,但他思来想去,竟只能顺着太子,抛出对方想要的问题:“那太子以为该如何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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