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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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安静的氛围中, 邬万矣坐在椅子上翻看着手里的书,薄薄一本旧书, 不足手指厚, 很快就能翻完。
  里面有关那株花的记录确实不多, 几乎一页就写下了全部。
  简短的文言文句式,生动的描绘了当时客栈主人与客人奇妙的所见所闻。
  传言那株花颜色极艳, 花瓣饱满,金色的花蕊比黄金还要明亮耀眼, 曾有人言这株花乃是奇花,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,比那长生不老药还要稀奇珍贵。
  还有人说那花蕊说不定真的是金子所做,只要得了那株花便可大富大贵, 一步登天。
  种种夸张又怪异的言论组成了一个个离奇的传说。
  更荒唐的是里面还真的有人信以为真,组合了一群人去沙漠猎花。
  只是最后前仆后继了无数人, 却无一人回归,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  故事的结尾也写了一句警醒世人的名言。
  ——祸莫大于不知足。
  这说是一本地方志, 其实更像一本志怪小说, 还是用来讲道理警醒世人的寓言小说, 不过只言片语就描绘出百年前那些玄妙又稀奇的故事。
  也不怪这个传言没能广泛流传到现在。
  实在是太像编纂的寓言小说了,充满荒唐的黑色幽默。
  邬万矣看了眼封面,发现上面写的还真不是地方志,而是——《地方志怪异闻录》。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他抿着唇,正要合上这本书, 却见页面下方有一行小字,说曾有人在沙漠见过一个奇人,其美艳不似真人,长发,红衣,颈上生花,眼带金芒,在茫茫黄沙中独自坐在枯木上,宛若勾人魂魄的精怪。
  这一段小字非常不起眼,在页面下方的注释里,只有短短一行。
  而那个美艳奇怪的人也被当成海市蜃楼中的幻境,写下这个故事的人还嘲笑故事中的人死到临头都色性不改。
  邬万矣看着这行字沉默了很久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  随后他怀着不知名的情绪,合上手里的书,起身向老人道了声谢。
  他没有再看其他的书,而是就这样离开,只是在他抬脚往外走的时候,老人突然出声道:“你还有东西没拿。”
  邬万矣回过头看向老人,却见老人看向了他刚刚坐过的桌子。
  他顺着对方的视线看过去,看到桌上那支在阳光下颜色鲜艳的沙漠玫瑰,神情微微一顿。
  片刻之后,他抬脚走到桌边,薄唇微抿,看向老人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
  他拿着鲜艳的玫瑰,迎着微风走出了老旧的木门。
  岁月静好的风擦过邬万矣的肩,像诗一般有了片刻的相遇。
  邬万矣停下脚步,站在斑驳的阳光下闻到了空气的清香。
  有花,有草,有正在生长的葡萄。
  不过遗憾的是这种感觉来的非常短暂,秋水无痕,泛过涟漪后,邬万矣心里的湖水仍旧是一滩漆黑的死水。
  他重新迈开脚步,但他却没有将这朵花丢掉,而是放进胸口的衬衫口袋,带着这抹浑身上下唯一鲜亮的颜色,迎着落日走向前方波澜起伏的沙丘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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