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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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下定决心离开父母的导火索就是她把一双穿破的袜子扔了,被她妈妈大骂一通,说她糟蹋东西,还没赚钱就会胡造,好好的袜子,打个补丁就能穿,为什么要扔,说她没有小姐的命,得了小姐的病。
  越骂越难听,当天,叶美兰就从县城跑去“洪叔叔”家住下,从此再也没有回过自己家。
  学也不上了,然后又有了孩子,也不工作,反正每个月都有家用给过来。
  跟苦哈哈上班的人相比,这绝对是神仙日子。
  “我那个时候年轻不懂事,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他已经结婚了,而且不可能离婚娶我,我只是他包养的一个小情人,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,我没有学历,又没有见识。”叶美兰用力擦了擦眼睛。
  “他从来不带我出去见他的朋友,我只有清羽”说到这,叶美兰又抽泣起来。
  她是真的不抛头露面,她不是“洪叔叔”的小三,就顺序排位来说的话,大概算小十五。
  “洪叔叔”觉得她太年轻不稳重,没见过世面,要是让她开了口子,她大概真的什么钱都敢收,什么官都敢卖,到时候一把火烧到他头上。
  别人就算找要吹枕头风的人,都不会想到她,她完全没有机会收受贿赂,卖官鬻爵。
  叶美兰没有读完高中,但是不代表她没脑子,她认真的学习过刑法、民法,确定自己这么一个被包养情妇的身份,应该判不了多重的罪。
  现在她倒出来的东西,都不能判她的罪。
  她甚至没有帮“洪叔叔”收藏过文件、巨额资产。
  她告诉警察,自己要跑路的理由,是觉得家里那些东西太贵重,万一去派出所认领的时候,要她出示购买这些东西的收入来源,她出示不了。
  “不是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嘛?我连工作都没有,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,派出所的人还左催右催的,我一慌,就港岛身份也是他帮我办的,我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  有人进来对审讯干警说了几句话,两人让叶美兰先休息休息,便出去了。
  “什么?还有这种事?”
  听说叶美兰跟假钞案有关之后,黄健康瞪大了眼睛:“不可能吧,她不是被包养的情妇吗,又不缺钱,为什么还要干这种事?!”
  王雪娇觉得他的反应好奇怪:“你现在一个月四百块,很多农民一年辛苦干到头,也就剩个一百块,对于农民来说,你的钱已经很多很多了对吧,你觉得自己已经富有到不需要更多的钱了吗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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