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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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所以,她决定,先下手为强。
  夹一块芋头放在碗里,好歹是素的,这样老两口也不会往她的碗里夹大肉片了。
  浸透了肉汁香味的芋头,闻起来也非常棒,她夹起来咬了一口,被炸过又蒸透的芋头,几乎已经变成了芋泥,全靠被油炸脆的壳撑着全部的重量,才没有在被夹起的过程中就彻底软塌下去。
  这块芋头外表柔韧,内里绵软带沙,让她想起在华亭肯德基吃的鸡汁土豆泥。
  那么一小盒土豆泥,让她当时惊为天人。
  如今,“天人”遇到了对手,在味道层次如此丰富的芋泥面前,肯德基的土豆泥稍逊风骚。
  她不知道的是,现在,她吃的这口槟榔芋泥,在野史中,曾是清末名臣林则徐用来与洋人斗法的美食。
  野史经不起推敲,槟榔芋那是真的美味,与本地的芋艿味道和口感都不一样。
  一块芋头下肚,就好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,要减肥的理智飞了出去,眨眼就消失在九霄云外,追都追不上。
  她鬼使神差地夹起了一片小些的扣肉,那片肉在她的口中软滑到仿佛到了一个滚,就下肚了,只留下余香满口,让她思念久久。
  谁说相见不如怀念!
  我说今日要带它走!边个敢拦我!
  她又夹起了一块
  吃下扣肉,芋头在哀怨她为什么不来找自己了,是不是已经厌烦自己了?
  吃下芋头,扣头悲伤地倚在她的胸口,问她:我是不是不该来?
  无论怎么选择,都会遗憾未曾选择的那一个。
  而她,只想将芋头和扣肉都收进口中,告诉它们:不,你来得正是时候,你们都是我的翅膀。
  一向知道女朋友不吃肥肉的小丁惊讶地看着女朋友的捧场,他还以为这是女朋友太懂事了,知道要给爸妈的贵客面子。
  就是,未免也太懂事了一点吧?
  他轻声对她说:“实在不喜欢吃的话,不用勉强。”
  “傻子,好吃的。”女朋友到底与小丁还处于热恋期,爱情,是伟大的,她将原本准备放在自己碗里的扣肉放到他的碗中。
  小丁半信半疑地吃了一口,一发不可收拾
  其他桌的人此时过来敬酒,发现主桌上原本应该只受皮外伤的芋头扣肉,居然已经下去了一半。
  不由好奇起来:“嚯,吃着不腻啊?”
  热情的主人丁老板请他伸筷子:“你尝尝。”
  当尘埃落定,那般芋头扣肉连垫碗底的边角料都没了,汤汁也被没有抢到固体的人端去拌了饭,权当做个念想。
  这顿实在吃得舒服,太尽兴,大家都有那么一点撑。
  老板娘回厨房收拾碗筷的时候,忽然发现她从地上捡起来,打算用水冲冲,然后再另外做菜的芋头扣肉少了一半。
  “谁啊?这么不讲究?都沾上土了。”她没多想,自顾自的洗起了碗,洗完碗,丁老板又叫她跟着一起去屠宰场,帮王雪娇她们把猪肉分切好,按不同部位装袋。
  村子最东头的屋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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