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8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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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逼人喝酒的目的,就是为了在一会儿进行的下一轮会谈中,论个长幼尊卑大小嫡庶,现在论出来了,王雪娇和鞠科长一个强龙,一个地头蛇,两头齐大,全桌最卑微的庶孽只有卢田了。
  他一会儿帮鞠科长倒酒,一会儿帮王雪娇换热水,等上菜了再分菜、布菜,忙得不亦乐乎。
  鞠科长知道王雪娇把派出所里的车搞到市局里的事,他姐夫在家宴上早就含恨带怨的说了,不过,也没好意思说市局发现那是赃车了,是做为物证拿走调查用的。
  所长对家里人说的是市局知道我们所刚买了一辆好车,市局便以借用之名,强行征用,这一征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。
  以及,所有人都知道,市局来强行征车,是派出所把车从王雪娇所在剧组拿回来之后,而且王雪娇还当着别人面说了“车被拿走,我不高兴”。
  所以,刚才鞠科长听到王雪娇说:“我喝酒,就不高兴。”
  心里是有些忐忑的,别人不高兴是说说气话,她说不高兴,好像真的有人要倒霉。
  鞠科长打探道:“余小姐跟市里是不是挺熟的?”
  “一般,只能办点小事。”
  卢田:“……”
  光天化日之下杀人都叫小事,还有什么叫大事?啊?把绿藤市炸平了才算吗?
  鞠科长比卢田淡定多了:“市里权力大,不过呢,受到的约束也多,不像在我们这里,自古皇权不下乡,有些事情,都是有弹性操作空间的。”
  是啊,连办公室面积都没有具体的硬性规定,给的是“原则上”,就看谁胆子肥,而僭越了。
  他举了一些例子,又扯了一些“法理不外乎人情”之类的冠冕堂皇大道理。
  王雪娇认同法理得符合人民群众的情感要求,比如像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之类的条款,不过,帮人销赃然后从中拿好处,实在是跟“人情”沾不上半毛钱关系。
  桌上的菜也都挺“刑”的,有野生熊掌和红烧穿山甲,鞠科长还很遗憾:“可惜这里太靠内陆,如果是在小卢的老家,还有一种叫砗磲的,那个好吃!不用煮,切成薄片,蘸着调料,鲜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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