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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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炽阳道:“我家大人长得好看。”
  明渊不服输:“我家将军打了胜仗归来,丢的手帕能放满一篓筐。”
  炽阳哼一声:“我家大人自带亲和力,男女老少见了都喜欢。”
  “前些日子,还有小儿给我家大人发上簪花,讨人喜欢的不得了。”
  见着人越说越过,温向烛听得脸热,轻咳一声。
  炽阳看见自家大人回来了,忙迎了上去。跑了两步看见了什么,惊恐地瞪大眼睛,差点没刹住腿摔个狗啃泥。
  他干巴巴道:“见过定远将军。”
  明渊一听,怎么还有自家将军的事?小跑过去定睛一看,险些一头撞上炽阳的后背。
  埋头行礼:“见过温大人。”
  方才争辩的气势荡然无存。
  温向烛颔首,动身准备下马,一只带着交错疤痕的大掌就摊在了他的眼前。
  柏简行没觉着什么不对,看他不动还把手往上抬了抬:“下来啊。”
  男人神色坦然,带着几分浑自天成的冷意,说出来的话却令人瞠目结舌:“要我抱你?”
  温向烛:……
  炽阳:?
  明渊:?
  “多谢将军。”温向烛没这么厚脸皮让人抱来抱去,丢不起这人。
  他伸出一只手搭在柏简行手心,腕上带的首饰便稀里哗啦全堆在了腕骨处。
  串珠叠戴了好几串,个个精美夺目,不见日光也见光彩隐隐流动。
  任谁的眼光来看,都得真心实意夸一句好看。
  不过出现在温相身上就有点让人匪夷所思了,温大人温润儒雅,安安静静找个角落站在都似天上谪仙。平日爱穿白衣,绾发的簪子都是一根素净的玉簪,怎么看都和这些华丽的饰品搭不上边。
  ……
  空气安静一瞬。
  温向烛再次狠狠闭上了眼。
  他忘记了,现在他还不是奸臣做派。上辈子这个时间,他还是京城富有盛名的白衣宰相。他并非寒门贵子,是江南有名的富商出身,家财万贯,从小在锦衣玉食里长大,除了读书,半点苦头也没吃过。
  他的娘亲容貌绝佳,极爱打扮,父亲宠爱她,首饰成堆往家里运。
  托娘亲的福,温向烛自出生便是富家公子的豪气装扮。
  什么抹额,压襟,玉佩,项圈等一个不落。可能是耳濡目染,他一直都很喜爱这些繁琐但漂亮的配饰,但入朝为官后,他便不再戴了,因着他觉不够稳重,和丞相的身份也不相配。
  顶多在手腕上戴两串珠子,藏在袖子里。
  等裴觉登基后,他戴上了奸臣的帽子,便连这点也舍弃了,连同他的过去一起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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