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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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嬴政把验递给店家,垂眸瞥了她一眼:“你还是个孩童,无人作保,无法住店。”
  等天黑以后,闾门一关,她在大街上游荡,就会被抓去投狱。
  他没兴趣拿钱去狱中捞她。
  “谁是孩子了?”赵闻枭额角青筋跳了跳,“我……”
  火凰在旁边小声补充:“宿主,你今年十一岁,八月过后才十二。”
  赵闻枭:“……”
  罢了罢了,起码身体素质没变成小孩子,也算不幸中的万幸。
  她、不、生、气。
  嬴政将她的身高和旁边墙上刻度比了比:“此年岁身量,犯法尚能以金赎之,不是孩童是什么?”
  如蒙恬那般的少年犯法,只能按律治罪。
  人人都可用赎金代替刑罚?
  这种事情,在他们大秦不存在的。
  “秦文正。”赵闻枭假笑,“风水轮流转,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你可莫要仗着在秦国,有秦律约束,不能随便打架,就肆意欺负我。”
  小心她尾随在他身后,翻墙进他家里套他麻袋。
  她悄悄做了个挥舞拳头的小动作。
  店家眯着眼睛,左看看右看看,再瞄一眼验上所写,有点儿想让他们把籍(户口本)也拿出来对一对。
  “不知二位什么关系?”
  “不熟。”
  “兄妹。”
  店老板默了默,盯着牛高马大的嬴政,一脸警惕:“……两位到底什么关系。”
  嬴政面不改色总结:“不熟的兄妹。”
  店老板:“……”
  他看嬴政的眼神更怀疑了,只差质问他是不是在拐卖孩子。
  秦律严,“掠孩者”只要知情,不管拐卖成功与否,都要判“磔刑”,也就是肢解。
  赵闻枭看个热闹也就差不多了,没兴趣连累别人冠个“诬告”的罪名。
  等如愿见到嬴政额角青筋,活泼蹦跳几下后,她就慢吞吞出口调和此事:“我们确实是不熟的兄妹。同母异父来着。”
  好一番解释,店家才勉强相信,但还是警惕紧盯嬴政,似乎随时准备喊人一起捕贼。
  赵闻枭取笑他:“哎呀呀,这三十年河东,这么快又变成三十年河西了?”
  她这分明是明晃晃笑他晴转阴有点儿快。
  嬴政深吸一口气,告诉自己治下黔首知法守法,警惕慎重,没什么不好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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