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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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唐时:“……”
  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,他爱他的每一任女朋友,女生喜欢的玩意儿,唐时都颇有研究。而且,他还知道,这双蓝色大耳狗棉拖鞋,百分百还有另一双粉色的情侣款!
  傅钊赴都和人家女生用上情侣款了???
  不像话。
  太不像话了!
  短短几分钟内,唐时被震惊了无数次。
  好歹是和傅钊赴一起长大的哥们,唐时知道这次傅钊赴是真的栽了,不是爱惨了的话,他不会做到如此程度。
  一时间,唐时心境风云变动,也没了来时的嬉皮笑脸,收敛起八卦心态,在沙发上正襟危坐的。毕竟,这可能是他这哥们,最后一次人生关键的转折点。
  不能搞砸了。
  唐时其实,更喜欢从前的傅钊赴。
  人为什么会变?
  不知道。
  当年傅钊赴被接走去养伤,消失了几个月,回来后人就变了。
  “你自己去拿喝的。”傅钊赴瞥了唐时一眼,淡淡道:“我家里没有酒。”
  “哦噢。”有酒唐时也不敢喝。
  说起酒,他泡了几天派对,身上会不会还残留酒味?
  有的女生不喜欢烟酒的气味,唐时在来之前抽了一支烟,他下意识低头嗅了嗅衣领,是有点烟味。
  妈的!
  香水落在车上了,现在下去喷还来得及吗?
  妈的!
  又不是他女朋友,他就爱抽烟喝酒泡酒吧怎么了?
  妈的!
  早知道就打扮得斯文一点!虽然是个败类,但装装样子也可以的嘛!
  妈的!
  就不应该来凑热闹!
  唐时现在多少有些理解傅晋则了,像他们这种荒唐不是个东西的人,遇到喜欢的好姑娘时,多少会被嫌弃吧。不过唐时又觉得问题不大,天塌下来,有傅钊赴这张脸顶着呢,只要对方不知根知底,骗骗就过去了。
  *
  傅钊赴吻醒了他的公主。
  白梨慢慢睁开眼,美眸星光渐亮。她还有些迷迷糊糊的,左边脸蛋压着枕头睡出了一个浅浅的红印子,呼出来的气息都是幽香幽香的。
  傅钊赴动情地俯身,吻了下去,又剥落白梨身上唯一一件睡衣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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