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震惊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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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那满脸横肉的狱吏却似不肯善罢甘休一般,仍在囚室外对着姚木槿恶语相向:
  “贱妇,年纪不大,贼心不小。还敢杀人?等着咱大理寺把你一刀刀剁了!”
  此刻,牢房内分发饭食的狱卒皆已陆续离开,可那横眉冷目之人却仍半蹲在囚室前,仿佛跟眼前这容貌姣美的女囚较上劲儿了,非要把她好好收拾一顿不可。
  那人一边骂着,一边弯腰捡起菜团子,伸在姚木槿眼前晃了晃,狞笑道:
  “想吃?想吃就自己来拿。”
  姚木槿自入狱至今,只在府衙的牢房内喝了一碗稀粥,至现在,已不知饿了多久,听那人说让她自己拿,她便下意识将手伸出栅栏外。
  孰料手刚伸出去就被那人一把抓住,猛一用力扭在了栅栏上。
  姚木槿陡然发出一声惊叫,声音剧烈地颤抖着。
  却在这时,忽见那原本凶神恶煞之人凑近耳畔,以极低的声音说道:
  “娘子莫怕。我们大人让小的来叮嘱娘子,早则午后,迟则明日,郭推丞便会升堂审理此案。我们大人交待了,升堂之后,请娘子立刻翻供,千万莫说周恒死于你手,只说那周恒是自己撞在斧头上的。”
  ——骇、然、大、惊!
  姚木槿原本恐惧悲哀的双眼一刹亮起,惊愕地看向面前这个正凶狠地将她的手臂扭在栅栏上的人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  【注释】“三司推事”指的是大理寺、刑部和御史台共同审理案件,这三个部门的职责与明朝时期颇有不同。在宋朝,大理寺负责审判,刑部负责复核,御史台负责监督。另外,宋朝的司法流程和制度十分复杂,实行“鞫谳分司”制度,即从“事实审”和“法律审”两个层面来断案。除此之外,宋朝还有“翻异别勘”制度、“录问”制度,“出入人罪”制度,等等,并不是我们从影视剧里看到的,主审官简简单单一句话就能给囚犯定罪问斩之类。但本书出于【对读者友好】考虑,将这些流程和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删减,不写太多旁支问题,只以清晰直白的笔法来写,以免故事过于冗余复杂。另外,这里可能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,影视剧里那种杀了人之后求一求皇帝就能无罪释放的情节,在宋朝属于十分稀罕的事。宋朝是非常讲究“法”和“文治”的朝代,就算皇帝也得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来做事。读者宝宝感兴趣的话可以了解历史上一个真实案子,叫“阿云案”(阿云杀夫未遂),当时几经波折,宋神宗亲自出面,免了阿云的死刑,但还是判了她“贷命编管”。韩迟云当然是不可能让姚木槿被“编管”的,他要的是她无罪释放,但这就需要很复杂的方式从证据层面来彻底翻案,还请读者宝宝们给他一些时间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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