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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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程轶牵起他冰凉的小手,将他双手紧紧攥在掌心,这才继续道:
  “别怕,不管真相如何,如今你已不是一个人,无论如何都有我陪着你。”
  沈易忱抿了抿唇。
  程轶总能轻易安抚他的一切情绪。
  “准备好了吗?”
  “嗯,”沈易忱点了点头,“准备好了。”
  此刻真相就摆在眼前,从小到大吃过的苦,以及那些毫无证据的猜测,一切的一切就要有个结果了,他紧张,却并不害怕,因为此刻他身边有了程轶。
  当年,沈云鹤从一介布衣学子直至状元及第,不知激励了多少人,高中状元之后他也成了京城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。
  但他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穷酸状元郎,是前途无量还是昙花一现却是未可知的,究竟能走多远取决于他最终的选择。
  是以即便明面上名声大噪,可在真正的权势面前,区区一个状元郎不过是尘埃里的一粒沙子,根本就不值一提。
  可谁都没想到他能被安国公的幼子看上,直接就一步登天了。
  从此更是平步青云,哪怕后来安国公因为谋反被满门抄斩,也未影响他丝毫。
  他因此成为传奇,成为寒门学子们奋发图强的榜样。
  可实际上,沈云鹤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滓。
  他岂止是出身寒门,他家简直穷得叮当响。
  幼时,为了凑够束脩,家族举全族之力供养了他几年,可对穷苦人而言,读书就是个无底洞,最终他还是被家族放弃。
  所有人都以为沈云鹤读不下去,却不想他转头就成了当地某一富户贾家的童养夫。
  那时沈云鹤也就十来岁。
  那贾富户不仅供养他继续读书,提供笔墨纸砚,吃穿用度一切开销,还给他全家都安排了住所。
  就这样过了几年,沈云鹤逐渐崭露头角,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学子,夫子们也对他寄予厚望。
  为了进入更好的书院读书,他去到了旬州城。
  仅一年时间,他便在当地名声大噪。
  不仅如此,他还成了当地书院院长的得意门生,且,旬州城最大的商户严家更是对其青睐有加,没多久,他便与严加哥儿定了亲。
  耐人寻味的是,曾经资助了他几年的富户贾家,却在一夜之间倾家荡产,家破人亡,没多久便彻底销声匿迹了。
  再无人知道沈云鹤给一个姓贾的富户做过几年的童养夫。
  沈云鹤摇身一变,成了旬州城富商严家的准未婚夫婿。
  往后的几年,沈云鹤的一切开销都由严家支付,严家给他提供最好的笔墨纸砚,吃穿用度更是堪称奢华,连他的父母家人都摇身一变成了有钱老爷。
  沈云鹤别说像普通寒门学子那般拮据艰难,就算是当地富家公子们都未必有他条件优渥。
  然而,等沈云鹤进京赶考,他摇身一变又成了出身微末的寒门学子。
  可谓讽刺至极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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